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体验设备管理办法

作者: 时间:2021-11-12 点击数:

实践教学体验设备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体验、科研的物质基础,为管好、用好、维护好体验设备,充分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一条设备管理和使用要做到“三好”(管好、用好、维护好)、“三防”(防尘、防潮、防震)、“四会”(会操作、会保养、会检查、会简单维修)、“四定”(定人保管、定人维护、定点存放、定期校验),保证设备性能完好可靠。

第二条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。档案内容要包括该设备附带的各种资料及设备技术卡片。

第三条使用设备,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体验馆有关管理规章制度。使用大型精密贵重设备,必须进行技术培训,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。设备实行事故报告制度,发生事故,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管理部门,并写出事故报告各设备的故障、维修、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。

第四条体验馆室内设备要按其精密程度分级使用,能用一般仪器设备达到实践体验目的,则不用高精密仪器设备,做好合理使用。

第五条设备的专、兼职管理人员对所管设备应负全面责任,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自行移动、调换或借出仪器设备。外单位借用设备,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,由体验馆负责人同意,报主管部门批准,并限期还回,还回的设备要及时进行检查、验收。

第六条设备借用必须办理相应借用手续。由借用部门提出申请,按规定签字批准后方能借出。

第七条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。发生故障要及时维修,以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,不影响正常的实践教学。

第八条设备一般不得拆改,如确需拆改应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说明理由,报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。

第九条提高设备利用率,充分发挥投资效益,在保证教学、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,使用部门经批准可以承担校外的参观、培训等任务,所得经济效益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。

第十条管理人员队伍力求稳定,需调离时必须办理账、卡、物移交工作。第十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设备作用,教研室主任要了解体验馆设备使用情况,教研室主任根据情况,在本专业内有权进行调配使用设备。